1.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鄞州區橫溪鎮2022年“梅花”臺風水毀修復工程已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寧波市鄞州區橫溪鎮人民政府,招標人為寧波市鄞州區橫溪鎮人民政府,招標代理人為寧波市斯正項目管理咨詢有限公司,建設資金由鎮財政負責,項目出資比例為100%。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施工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建設地點:寧波市鄞州區橫溪鎮上任村、大岙村、梅嶺村等。
項目規模:本工程為鄞州區橫溪鎮2022年“梅花”臺風水毀修復工程,主要內容為修復溪坑擋墻585m、溪坑護腳240m、護底125m2,箱涵1座,人行橋1座等。
招標控制價:1475944元
計劃工期:90日歷天
招標范圍:施工圖范圍內的修復溪坑擋墻585m、溪坑護腳240m、護底125m2,箱涵1座,人行橋1座等工程(具體詳見施工圖紙及預算書)。
標段劃分:1個
質量要求:按國家施工驗收規范一次性驗收合格
安全要求:合格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具備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及以上資質,具有有效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和安全生產許可證。
3.2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3擬派項目組主要人員要求:
3.3.1項目負責人應持有水利水電工程專業二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證書,應持有省級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證),并在投標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擔任項目負責人,其中屬于招標項目同一項目(以項目立項批復文件為準)其他標段的除外。
3.3.2項目安全員、質檢員和施工員應持有省級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門頒發或認可的上崗證。
3.4信譽要求:
3.4.1投標人及其擬派項目負責人應當在寧波市水利建設市場信用信息平臺公示相關信息。
3.4.2投標人及擬派的項目負責人不得具有被相關行政主管部門處罰且限制在寧波行政區域內投標的違法行為記錄,并在處罰有效期內的情形。
3.4.3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在“寧波市公共資源交易電子服務系統(鄞州區)(http://ggzy.zwb.ningbo.gov.cn/cms/zhdh.jhtml)”注冊成功后,請于投標截止時間前(以下載成功時間為準)下載招標文件等相關資料。
4.2 投標人必須在鄞州區鄉鎮電子交易平臺(http://220.191.214.173:7080/login)中下載本標段對應的招標文件等附件。未下載招標文件的投標人,其投標文件不予受理。(備注:投標人可根據“鄞州區鄉鎮電子交易平臺系統”中的招標公告及招標文件下方的“招標文件下載記錄”來確認招標文件是否下載成功)
4.3招標文件每套售價300元,售后不退。
4.4 如有補充的招標文件請關注本網站,自行下載,不另行提供紙質版補充文件。
(具體操作流程詳見辦事指南中的《3.0 建設工程電子交易平臺企業信息庫操作手冊》和《建設工程電子交易平臺操作手冊—投標人》。
5. 投標文件的遞交
5.1本項目投標文件僅包括電子投標文件,投標人應當在投標截止時間前,以下列方式遞交投標文件;
電子投標文件遞交:投標人應當在投標截止時間2023年5月9日14時00分前,通過互聯網使用CA數字證書登錄“鄞州區鄉鎮電子交易平臺”,將CA電子簽章的“已加密電子投標文件”上傳,并保存上傳成功后系統自動生成電子簽收憑證,遞交時間即為電子簽收憑證時間。
5.2逾期未成功上傳已加密電子投標文件的,招標人將否決其投標。
5.3投標截止時間之后,開標系統名單中未顯示的投標人,其投標將被視為無效,并被拒絕參與后續的開評標流程。開標時,需投標人自行持CA鎖在規定時間內登錄“鄞州區鄉鎮電子交易平臺”將投標文件解密,若無法用CA鎖解密成功的,則按否決其投標處理。。
6. 發布公告的媒介
媒介:本次招標公告在寧波市公共資源交易電子服務系統(鄞州區)(http://ggzy.zwb.ningbo.gov.cn/cms/zhdh.jhtml)上發布。
7. 聯系方式
招 標 人:寧波市鄞州區橫溪鎮人民政府
招標代理機構:寧波市斯正項目管理咨詢有限公司
地 址:寧波市鄞州區寧穿路566號創意三廠3號樓2樓
聯 系 人:陸浩峰、徐春杰
電 話:0574-88950832